【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中央訂立《反外國制裁法》是合法、合理和公平,也符合國際法委員會的要求,而將《反外國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也是最自然及恰當的方法。
人大常委會6月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本月中將會開會,議程包括增加港澳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草案。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稱,《反外國制裁法》是全國性法律,完全屬於外交事務,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實施是最自然、也是最恰當的方法,而有關決定最終應由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政府後作出。
鄭若驊又稱一些國家的單邊強制措施違反了不干涉原則,是具有政治目的,透過壓制受影響國家或個人,試圖干涉別國內政和主權,而中國是有權採取反制措施,《反外國制裁法》不單合法、合理和公平,也符合國際法委員會的要求。
她又提到有人就《反外國制裁法》的影響表示關注,反問別國為何干預中國訂立國家安全法,及為何有國家可聯手向其他國家實施單邊強制措施,企圖執行國際法不容許的行為,認為實施單邊強制措施的國家才應該遭譴責及受國際關注。
鄭若驊稱,她想起有反中亂港份子曾不斷無恥地乞求外國制裁,行為令人不齒,強調《反外國制裁法》會充實作為反擊外國單邊脅迫、干涉和長臂管轄權的法律「工具箱」,體現維護國家主權的堅定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