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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強姦案被告陳奮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月底再訊

企圖強姦案被告陳奮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月底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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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強姦案被告陳奮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月底再訊

【Now新聞台】警方調查一宗企圖強姦案時發現三名高官飯局違限聚令,該宗企圖強姦案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案件押後本月30日再訊。

被告陳奮離開東區裁判法院,不回應任何提問,他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十萬元現金擔保,不得離開香港及每星期兩次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被告陳奮涉嫌於今年3月2日晩上在跑馬地一個單位,企圖強姦一名女子,案件押後到本月30日再訊,以定出初級偵訊日期。

警方調查這宗企圖強姦案時,揭發三名高層官員包括海關關長鄧以海、入境處長區嘉宏及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出席私人飯局違反限聚令。政府稱三人已致歉及繳交罰款,事件不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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