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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鰂魚涌公園兩死槍擊案 被告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18年鰂魚涌公園兩死槍擊案 被告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

【Now新聞台】2018年鰂魚涌公園兩死槍擊案,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詹心桀兩項謀殺及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案件裁決後,警方將案中證物包括手槍等搬離高等法院。

現年47歲的被告詹心桀,被控2018年6月在鰂魚涌公園謀殺四舅父及二姨,以及射擊二舅父及三姨,意圖使他們身體受嚴重傷害。

七名陪審員退庭商議,約五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成立,而另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亦以六比一裁定罪成。

法官潘敏琦指,被告當日聲稱與姨母及舅父食午飯以感謝他們,在他們不知情下,攜帶可致命的手槍和子彈在公園向他們有目標、近距離地逐一開槍,其中兩人被擊中頭部死亡。

生還的二舅父在庭上憶述,被告當時冷酷地用槍指向他,作供時忍不住落淚。

法官又稱,被告還柙時仍無恥地寫信給生還的三姨,所謂的關心只是流於表面,更向她聲稱自己的手槍還有九發子彈,以前和以後都再不會向她補槍;又無恥地寫信給兄長,要求替她購買零食及學習所需物品,而被告在案發當天曾以槍指向他,最終沒有開槍,但兄長依然關心她。

法官斥責被告毫無感恩的心,殺害出錢供她修讀電腦課程的二姨,由此種種可以看出被告的為人。法官形容這場槍擊殘忍、無情,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另外兩項有意圖而射擊各判處12年監禁,當中6年要分期執行,合共入獄18年。

被告聽取判刑時不時在犯人欄內低聲自言自語,被法官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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