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相關規例的小組委員會,在立法會首次舉行會議。
委員會選出黃定光擔任主席。
政府提出引入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相關規例9月1日生效,條例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電訊商須建立登記系統,第二階段明年3月1日起現有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資料。個人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最多25張。
有議員認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太多,亦有議員擔心執法人員在無手令下,可獲得用戶其他資料。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為何變化會由3張增加至10張?個人而言,因為10張而言,對於一般電訊商4至5間,都可能有40至50張。」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執法人員可以取得識別卡記錄的四項登記資料以外的資料?」
保安局副秘書長翁佩雯:「規例上寫得很清楚,這些以外的,例如有些人很擔心會否取得通話紀錄,諸如此類是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