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1. 任何在5月12日至5月14日、5月17日至5月18日、5月20日至5月21日、5月24日至5月28日或5月31日至6月2日任何一日上午七時至上午七時三十分期間曾乘搭任何往來天水圍嘉湖山莊麗湖居及港鐵西鐵線天水圍站(途經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路線號碼 NR955 的居民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6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5月15日至6月4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天水圍天華路 57 號伊利沙伯中學舊生會湯國華中學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6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3. 任何在6月1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天水圍聚星路 1 號屏山天水圍文化康樂大樓高座屏山天水圍公共圖書館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4. 任何在5月15日、5月22日、5月26日或6月2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埔鄉事會街 8 號大埔綜合大樓2 樓大埔墟熟食中心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6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5. 任何在6月2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埔全安路 9號大埔醫院 4AR 病房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6月2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