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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俊威:政府需顧及市民住屋權利

梁俊威:政府需顧及市民住屋權利

【時事全方位:花園街大廈劏房再現(三)】《套房.D》作者梁俊威指出,政府對劏房問題需嚴厲地執法,以及有系統地安置劏房居民。

梁俊威指出,應以房屋署的標準,即每人7.5平方米,作為市民最基本的住屋權利。他又補充,有業主只按月把劏房租出,不與租客簽署租約,然後在半年內加兩次租金。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表示,劏房的租金升得很快,而且每年都會加租,政府應考慮再次實施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否則業主可以隨時加租,租客亦有機會隨時被逼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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