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俊威:政府需顧及市民住屋權利 梁俊威:政府需顧及市民住屋權利 2012年8月27日 12:26 【時事全方位:花園街大廈劏房再現(三)】《套房.D》作者梁俊威指出,政府對劏房問題需嚴厲地執法,以及有系統地安置劏房居民。 梁俊威指出,應以房屋署的標準,即每人7.5平方米,作為市民最基本的住屋權利。他又補充,有業主只按月把劏房租出,不與租客簽署租約,然後在半年內加兩次租金。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表示,劏房的租金升得很快,而且每年都會加租,政府應考慮再次實施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否則業主可以隨時加租,租客亦有機會隨時被逼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