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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就發放五千元消費券與四間營辦商測試系統,其中八達通今早一度指,不會分開處理用戶儲值額和消費券金額,交通工具亦可直接扣除款項。其後八達通澄清,消費券是否可用於公共交通工具開支,要由政府交代,又指在系統上可分辦出消費券的儲值額,是否用於計劃所涵蓋的商戶。
八達通營業及市務總監李玉兒:「消費券的金額匯入八達通卡後,其實是可當一個儲值額使用,你用的方式,因為八達通一直可用於交通或零售消費都可以,所以儲值額確實是可以通用。只不過在計算是否符合消費券下的金額,是否全數都使用在消費券所納入的商戶使用。我們會在系統上可以將商戶分開計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