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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琼前助理及另一人賄選判監八個月 官指打擊市民對選舉信心須判阻嚇刑罰

李慧琼前助理及另一人賄選判監八個月 官指打擊市民對選舉信心須判阻嚇刑罰

【Now新聞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前助理及一名女子,於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派福袋,利誘海麗邨選民投票予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選舉舞弊罪成,各判囚八個月。

兩名被告王維霞及鄧奕梅,判刑後由囚車押走。

兩人在2018年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期間 ,提供價值約100元的福袋予海麗邨登記選民,利誘他們投票予民建聯候選人鄭泳舜,早前被裁定選舉舞弊罪成。

王維霞是李慧琼的前助理,她的代表律師在庭上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教會牧師及街坊等,指她長時間熱心服助社群,近期患上乳癌,需要長期服藥控制病情,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

鄧奕梅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她在2011年由內地來港,對民主制度認識不深,現時已有悔意,並呈上兩名兒子及社區組織協會的求情信,希望法庭接納她犯罪,是基於服務社會的熱心。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判刑時指,被告的行為漠視選舉神聖,輕判會導致選舉制度崩壞,打擊市民對選舉的信心,必須判處阻嚇刑罰,又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毫無悔意,以9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兩人初犯以及過往服務社區,寬減刑期1個月,判處兩人入獄8個月,並拒絕兩人保釋等候上訴 。

王維霞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被告還柙期間,未獲懲教處批准服用治療乳癌的藥物,裁判官在庭上要求懲教處盡快正視被告的健康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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