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動用10億元設立的新冠疫苗保障基金,開始接收索償申請,受傷較死亡賠償金額為高,40歲以下傷者最多可獲三百萬元。
政府委任AXA安盛為基金第三方行政管理人,條款列明接種疫苗後的嚴重程度評估分為四個等級,包括痛楚、長期身體損害、傷殘、死亡。
死亡個案,40歲以下保障額為250萬元,40歲或以上為200萬元。受傷個案,40歲以下最高保障額為300萬元,40歲或以上則是250萬元。
市民在接種最後一劑新冠疫苗起計兩年內可申請索償,申請人須持有醫生證明,及經專家評估為未能排除異常事件與接種疫苗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