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在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蔡玉玲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約二十人到場聲援。
蔡玉玲於去年11月初被警方上門拘捕,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控罪稱,她去年5月17日及6月10日,為取得一輛私家車的登記細節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她否認控罪。
庭上播放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的片段。
蔡玉玲的代表律師提到,被告人申請證明書時,選取用途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申請證明書的用途顯然易見;記者嘗試辨認去過現場的疑似罪犯,車輛疑似供應武器予疑似襲擊者,車輛被懷疑用於道路上用作犯罪工具,找出車輛的負責人和車輛在道路上的用途,必然與交通與運輸事宜有關,被告在本案作出陳述顯然屬實。
控方反駁指,被告申請證明書用作採訪與報道,與交通及運輸無關,被告去到涉案車主的登記地址希望訪問,「訪問」行為本身與交通運輸無關,以申請證明書索取資料是作出虛假聲明,亦不符合條例下賦予申請者預期使用的目的。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裁定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