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到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她指,為了盡快修改選舉方法,建議立法會成立小組委員會,在本地立法的草案出台前,預先討論人大決定,又指法案審議有優次,建議暫緩其他法案,先處理修改選舉辦法。
相隔接近兩年,立法會恢復行政長官「短問短答」質詢環節,林鄭月娥在開場白指修改選舉制度時間表緊迫,建議立法會先成立小組委員會,在政府正式提交草案前預先討論人大的決定。
林鄭月娥:「立法會可以考慮在內務委員會下先成立一個小組委員會,讓議員可爭取時間先討論人大決定的主要內容,以及稍後經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讓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這小組委員會可立刻轉成一個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她指﹐官員會出席相關會議及配合小組委員會的工作,有建制派關注其他法案的進度。
立法會議員(商界第二)廖長江:「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綜合草案是香港的大事,上月行政長官在本會亦談到要在餘下任期提出五條法案,在目前的情況下,這些法案建議是否都能兼顧?」
林鄭月娥:「所有立法工作都有優先次序,當我們提交了這條完善選舉制度的草案,我們會透過立法會大家的配合盡量爭取更多時間審議這條選舉條例,所以其他法案委員會如果有必要便稍為『暫緩』,讓這條選舉條例可以通過,因為我們也不想見到立法會議員過分操勞。」
林鄭月娥指,「起底」刑事化及引入海外醫生等草案目標仍然是本屆立法會提出,至於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為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則會先展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