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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集會案 辯方不自辯及傳召證人

818流水集會案 辯方不自辯及傳召證人

【Now新聞台】七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案,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辯方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

因國安法案件被還押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李卓人、李柱銘等被告亦出庭應訊。

辯方律師在庭上確認,被告決定不自辯及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結案陳詞。

控罪指,他們在前年8月18日帶領上萬名參加者由維園遊行到中環,並以「流水式集會」為名,偽裝或促成一個已被反對的公眾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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