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預算案提出檢討差餉制度,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制。有學者認為,現時經濟環境難以推動銷售稅,檢討差餉可望擴闊政府收入來源。有發展商認為,檢討差餉無可厚非,不會打擊投資。
現時本港所有物業,均需按應課差餉租值,劃一徵收5%差餉。差餉物業估價署在2020-21年度,估價冊有約256萬項估價,單位總數約為335萬個。
預算案提出檢討差餉制度,包括應否引入累進制及為自住物業提供恆常寬減,如何分層、徵收率多少、是否涵蓋非住宅物業。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全部未有定案。
有學者認為,現時經濟環境難以推動銷售稅,差餉相對來源較廣,建議可以是否自住來劃分徵收率,例如自住物業可維持5%徵收率,而非自住單位可參考印花稅,徵收率定在15%。
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副教授程騰歡:「非自住物業受影響較大,如何界定自住和非自住物業,相信要看看行政上如何做,因為執行上未必區分到物業是自住或非自住。每個人都可以申報自住物業,減低行政費用。」
有發展商認為政府的稅基狹窄,檢討差餉無可厚非。
百利保執行董事范統:「如果愈有錢,不僅印花稅,差餉和地租也可以想,再高些都是無可厚非,因為你有錢則多拿些出來,可以幫助社會,如果是普羅大眾,可以酌情去想,可以減輕一些大家的負擔。(會否擔心打擊投資?)我又不覺得會打擊投資。」
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2019年的年報,面積在69.9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單位,佔整體數量八成半,應課差餉租值則佔住宅部分差餉收入約六成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