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規範公職人員宣誓的修例草案今日刊憲,法例一旦通過,區議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拒絕宣誓或違誓者會喪失議員資格。有區議員表明不會宣誓,亦有區議員決定宣誓,認為應繼續議會戰線。
本身是社工的袁浩倫,2019年首次參選區議會就當選,在北區清河邨服務一年多。他認為,政府紅線不斷收緊,表明不會宣誓。
袁浩倫:「有甚麼可能香港人選我們出來後,然後我們要宣誓效忠政府?即使我們要效忠,都是效忠香港人。我覺得是很大的陷阱,政府會隨便找件事,指你曾說這句話,你違反了負面清單的事項,然後指我宣假誓,捉我去坐監或有其他後果。」
政府預計,修例今年第二季通過,袁浩倫未決定到時會自己辭職,還是拒絕宣誓待政府取消資格,會考慮其他法律風險等因素。
政府修例規定區議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同時有「負面清單」,列出會被視為違誓的行為,包括無差別反對政府議案、逼特首下台及推翻特區政府、組織「變相公投」等。
西貢區議員柯耀林去年曾参選民主派初選,簽署聲明承諾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早前涉顛覆國家政權被捕。柯耀林認為,應守住議會陣地,將會宣誓效忠。
柯耀林:「現在立法會民主派都已撤出,整個立法會內都是建制派的人,我們是否連區議會都要棄守?假如都棄守了,不論立法會或區議會,不知何年何月才可重返,民主派的從政者或支持者還有甚麼可以依靠?」
區議員宣誓,要經過監誓人一關,會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擔任,他可以判斷宣誓的合法性。
無黨派議員各有決定,主流泛民政黨亦未有共識,各黨會陸續開會商討,但普遍估計他們將傾向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