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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下午見記者,交代有關區議員宣誓修例,違誓者五年內不得參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將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區議員必須宣誓,在行政長官或授權其他人監誓,宣誓要真誠莊重亦必須準確、完整地宣讀法定誓言,假如宣誓無效、違反誓言,會由律政司司長提出起訴。
法庭有裁決前,議員需暫停職務,一旦被取消資格五年內不得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