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修例,放寬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認可院校畢業生在公營系統工作滿一定時間,毋須考試可獲得本地註冊。醫委會公立醫院醫生委員認為,海外醫生的水平未必符合本地要求。
政府提出修改醫生註冊條例,放寬海外醫生來港。海外醫生要符合三個條件,包括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於認可的非本地醫學院畢業,並在當地獲註冊或專科資格。
申請人要獲公營醫療機構,包括醫管局、衞生局及兩間大學錄取,並在取得專科資格後,於公營機構工作一段時間,例如五年就可取得正式註冊,並無要求海外醫生通過執業試。
至於甚麼海外院校畢業生合資格,政府建議成立委員會,成員包括衞生署、醫管局、兩間大學醫學院院長和其他委任成員,以制定機制和認可名單。初步構思認可醫學院數目為100間以內,名單每三年檢討一次。
醫委會委員、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認為,海外剛畢業的醫生未必能減輕公立醫院壓力。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馬仲儀:「曾經有海外畢業的醫生經過考試,有語文及臨床知識已合格,甚至在擔任實習醫生,才發現他跟本地要求的水平差一截,部分醫生都不是太恰當,如果連考試都無,會更加令人擔憂。」
醫委會病人組織委員陳永佳亦表示,應要求海外醫生在本地做過一定時間臨床工作,才考慮讓他們註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醫管局及衞生署均有大量醫生空缺,強調政府今次好大決心修例,絕對不會跪低,呼籲本港醫學界支持,行會兩名醫生成員李國章和林正財會向外解說,醫管局就歡迎任何可增加醫護人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