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特區政府宣布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周日起不能用於香港出入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措施影響持證人在海外的領事保護權,但不影響香港居住權利。
特區政府宣布,為全面配合國家針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反制指施,周日起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
在香港出入境不能再用BNO,香港居民需要使用特區護照和身份證出入境,同時BNO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乘客登機前往香港時,航空公司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特區護照或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至於其他極少數非中國籍香港永久居民,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份書用於國際旅行。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措施不影響持證者出入境中國以外地區的權利。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葉劉淑儀:「唯一影響的是去了英國、荷蘭等地居住的港人,不能持BNO護照回內地或返港甚至去澳門,一定要用中國承認的旅行證件,但如果用BNO去中國以外的地方無問題。」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措施對香港人的居留權無影響,但BNO持有人日後在海外則無法享有中國領事保護。
譚惠珠:「BNO不是任何身份證明也不是旅遊證件,實質效果是甚麼?持BNO人士在海外,即香港以外,如果需要中國領事保護,不會有中國領事保護權,在香港的其他身份如居留及國籍不受影響。」
她拒絕評論中方的反制措施是否較預計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