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建議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
截至去年8月止,在本港市面上流通的電話儲值卡共1170萬張,政府就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進行公眾諮詢。
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資料,以及副本予電訊商作登記用途。不論個人或公司用戶,最多只可向每個電訊商登記最多3張電話卡,16歲以下人士如要登記,須得到一名合適成人確認。
保安局指,匿名儲值卡被不法分子利用干犯多種罪行,包括將虐待動物片段上網、洗黑錢,以至恐怖襲擊等,增加調查難度,因此,有必要規管。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說:「很多不法之徒利用匿名儲值卡,作很多嚴重及有組織犯罪,例如偷運人蛇、販賣毒品、集團式爆竊、走私、科技罪案,這些儲值卡亦可被用作遙控引爆土製炸彈裝置,如這樣用會威脅社會安全。」。
即使用戶取消登記,電訊商亦須保存資料12個月,執法部門因迫切或緊急理由,沒有法庭手令下亦可要求電訊商提供用戶登記資料。
政府建議分兩階段推行,電訊商在規例生效後,有120日建立登記系統,之後要在240天內為用戶登記,規例生效後第361天,未登記的儲值卡會失效。
政府表示,現階段沒有計劃要求登記市民的生物特徵,如指紋或採用人臉辨識,否認實名登記是為加強監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如果是月費用戶,其實你已提供個人資料,包括住址,如果用太空卡的話,現在的方式都只是再提供身分資料,而且資料不是放在任何人處,而是放在電訊服務提供者。」。
諮詢期至2月28日,政府會視乎諮詢結果,才決定是否展開立例,現時沒有推行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