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在校內墮樓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裁判官形容校長羅婉儀對死者「咬住唔放」,如果校長能對事不對人,這宗悲劇原本可以避免。
林麗棠家人到法院聽取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死者林老師勤奮、盡責,工作認真之餘亦關懷學生。她有情緒病,2014年羅婉儀接任校長時亦被知會。老師一直有覆診,提及工作上曾經被罵、有壓力,但感到充實。
2019年,林老師負責澳門交流活動,在學生手冊釘上便條通知家長,後來被發現沒正式發出通告,直系主任及副校長立即補發,活動順利完成。但校長羅婉儀多次召見林老師,供稱當時以哀求及擔心的口吻問林老師會否考慮辭職,要求她撰寫報告解釋。
但裁判官質疑羅婉儀曾因遺失圖書責備林老師一小時,如果她認為漏發通告這麼嚴重,不會只是「哀求」。
在林老師輕生前一日她再被校長召見,隨後在學校哭至崩潰,兩次說「今次要同佢同歸於盡」。之後早退到東華三院投訴,但負責接見的主任卻致電校長索取背景資料,令人費解。
裁判官形容羅婉儀是「咬住唔放」,把林老師推向精神上、情緒上不能承受的崩潰邊緣,相信她回校時非常焦慮,認為已經沒有解決方法,於是選擇輕生。裁判官指這個悲劇本來可以避免,如果羅婉儀對事不對人,撤回要求林老師辭職的說話、副校長可以為林老師說一句公道說話,悲劇或不會發生,裁定林老師是死於自殺。
裁判官特別慰問林老師的家人,明白親人離世的悲痛不會因為時間過去而減少,特別是林老師的妹妹,如果遇上不能面對的事要想想姐姐,爸爸亦忍不住落淚。
妹妹在庭後感謝裁判官還姐姐一個公道。
林麗棠家人林麗珠:「我想裁判官已經說得很清楚,甚麼人需要負責任。所有看到判決的人都會知道,都會看到。」
對於校長羅婉儀,妹妹說遺憾她仍想推卸責任。
東華三院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就事件提出多項建議,裁判官期望教育局能跟進及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