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記協去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高等法院聲明警方妨礙傳媒採訪 ,法官頒下判詞,指案件有合理爭議空間,但認為法庭無法判斷記協提交的個案是否事實,裁定記協敗訴。
記協對裁決感到失望,研究判詞後會再決定有否進一步行動,又稱如果有記者決定提出民事索償,記協會提供協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從法官角度而言,可能有所謂舉證、盤問及搜證等,從記者我們的角度而言,我們覺得是已有足夠的證據,可就整個警方處理出了甚麼問題,或不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作出裁決。我們幫他們索償,都要研究,因為直接受影響是當事人。」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表示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記者需要在現場進行採訪及拍攝,警隊會繼續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的前提下,盡量配合傳媒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