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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東主騙破欠基金詐欺罪成

酒樓東主騙破欠基金詐欺罪成

一對夫婦在7年內多次將經營的酒樓結業,在清盤的時候隱瞞公司的負債資產,騙取破欠基金近300萬元,其中男東主被判罪成。

47歲酒樓東主曾潤平到區域法院聽取裁決。法官練錦鴻指出,被告用納稅人的錢去解決自己的營商責任,比一般的詐騙罪嚴重。至於他的太太童瑞琼因為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法官又表示,香港並沒有類似的案例發生,所以要搜集更多資料,押後至8月23日宣判。

案情指,曾潤平在01至08年間,先後6次在大埔道222號,突然結束經營的酒樓,每次都故意向清盤人隱瞞公司的負債資產狀況,以騙取破欠基金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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