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三名警員去年在北區醫院襲擊一名被捕男子,其中一人早前否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院裁定他罪名成立。法官不接納被告是一時失神,認為他沒有制止另外兩人襲擊行為,是背棄警務職責,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兩名警員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另一名警員林易昇,經審訊後,同樣被裁定罪名成立。
案發在去年六月,事主鍾志華被捕後轉送往北區醫院,紊亂病人休息室後遭襲擊,病房內的隱蔽鏡頭揭發事件。
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裁決指,林易昇在病房逗留期間,清楚看見另外兩名被告襲擊事主鍾志華,他作為警員,故意及蓄意沒有制止,是完全背棄和不履行警務職責,更加不顧事主而離開病房。
法官又質疑辯方指,林易昇案發時是一時失神,沒留意到兩名被告對事主的不法行為,認為一時失神,只應在病房逗留相當時間後才可能出現,絕對不是進入房間後的瞬間發生,而被告在庭上可以詳細說出,他在病房內腦海中想著的事,法官認為,要回想多日前某時段自己在想甚麼事是難乎其難,認為有關情節的證供毫不真實。
林易昇在病房的位置和角度,絕不可能如他聲稱,只是看到第一被告在「喚醒」事主,又形容案件另外兩名被告是不折不扣的非法和惡意襲擊。
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八日判刑。
揭發事件的民主黨裁決後,在庭外讀出事主兩名兒子的聲明,稱三名被告已經為自己所犯的錯誤受到法律制裁,希望父母盡快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