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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涉及跳舞群組的21間場所,民政事務總署指,全部未領有公眾舞廳或舞蹈學校牌照,只有兩間是持牌會址。
除了位於尖沙咀的「百樂會」及旺角金雞廣場的「金麗會」持有會址牌照,其餘十九間場所均無持有遊戲機中心、卡拉OK場所或會址牌照,而全部21間場所亦未領有公眾舞廳或舞蹈學校牌照。
至於是否屬於相關條例下的場所,需要領有相關牌照,總署指視乎具體情況和營運模式而定,不能一概而論。
牌照處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負責巡查會址和執法工作,舞廳或舞蹈學校的巡查及執法就由警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