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正研究公職人員宣誓的相關法例,包括訂明宣誓儀式、違反誓言的後果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應該將區議員列入規範,有民主派區議員反對,但承認已作最壞打算。
十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一起見記者,支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特區政府表明,會研究現有公職人員宣誓的相關法例,以更好地反映基本法第104條的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政府立法時應考慮規範區議員。
譚耀宗:「國安法已有提到區議員第35條,如基本法104條立法時,都應該更全面一點。至於罰則問題,有些可能是取消資格,至於有沒有進一步罰則,便要視乎屆時立法有關規定和要求是怎樣。」
現任區議員十八區民主派聯絡會議召集人鍾錦麟,反對將區議員納入需宣誓的公職人員中,認為已通過多重審查,再宣誓沒有必要。
鍾錦麟:「政府設計了很多程序,例如確認書,或者參選時對候選人資格有其審查。如果我們說了選民想我們說的說話,而觸碰紅線,我們都只能面對。」
十八區民主派會議接下來會開會討論,鍾錦麟指,民主派議員已作最壞打算,會爭取時間完成選民期望他們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