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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人不能履行議員責任

林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人不能履行議員責任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提請人大處理議員資格的問題,是認為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人不能履行議員的責任。

林鄭月娥:「有四個經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被裁定提名無效,即不具備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人,我們應否容許他們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從簡單的邏輯來看,一個不符合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法定要求及條件的人,自然也不具備出任立法會議員的法定要求及條件。如果我們容許一些不符合基本法對立法會議員要求的人出任立法會議員,明顯是偏離了基本法10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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