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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去年7月涉嫌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咬斷一名警長的手指,被控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四項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23歲被告杜啟華到區域法院應訊,辯方繼續盤問控方專家證人腦神經科醫生余毓靈。
辯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識地咬噬警員的手指,被告的大腦需要意識到口內有物件和身邊其他刺激,例如被人向後拉、臉部被觸摸等,而意會有不同反應可選擇,余醫生不同意,並指與被告咬噬反應有關的刺激只是警員手指在被告的右眼和鼻樑中間造成痛楚,認為正常感受口內有硬物反射動作應是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