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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有大律師認為,運輸署車輛登記資料的查冊系統,有可能與基本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有所牴觸,日後或可向法庭作為辯護理由。
執業大律師黃宇逸:「查冊制度設計上沒容許新聞調查或工作用途,不存在是否豁免。其實他根本沒有容許這用途,所以當你剔格子時,你作出聲明指查冊用途,根本目的不是那回事時,有機會觸犯罪行。如果有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因為設計上沒給你(選擇)新聞工作的用途,而又會導致刑事後果,這會否對新聞自由不合理限制,是一個(辯護方向)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