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八月三日「旺角再遊行」,五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三人被判囚四個月,其餘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 ,其中一名被告亦因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判囚六個月。
裁判官鄭念慈在判刑時指,案件是大規模的非法集結,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是最主要道路之一,堵路阻塞交通令行人及道路使用者受影響,而街道兩旁的店舖亦要關門,不能做生意。
他指,案件雖沒有嚴重暴力,但有一定嚴重性,判三人入獄四個月,其餘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至於首被告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囚六個月,兩項判刑同期執行。五名被告提出上訴,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