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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十二月大埔開槍案,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提堂。
被告鍾雪瑩由警車押送到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去年12月20日晚上九時許,鍾雪瑩與一名男子在大埔翠屏花園外,男子遭警員截查時拒捕,向警員開槍,當場被制服。
警方及後在翠屏花園一單位發現槍械及子彈,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鍾雪瑩事發後約廿分鐘到涉事單位換衫,亦曾經在單位出入。
被告不准保釋,繼續還柙,案件押後到12月21日再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