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十二名被扣押在內地的港人涉嫌觸犯內地的偷越邊境罪,應由內地司法機關處理,又指他們是畏罪潛逃,並非外國政府形容受鎮壓的民主人士。
十二名港人在內地扣押三星期,家屬要求將他們引渡回港審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他們觸犯內地逾越國境或邊境罪,認為案件應交內地處理,港府會按實際情況透過入境處等提供協助。她又指12人是畏罪潛逃,當中只有一人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不同意是打壓民主人士。
林鄭月娥:「十二名人士都在候查或候審期間潛逃離開香港,現時全部被警方通緝,因此離港出走的原因似是逃避法律責任,我談事件的本質是要以正視聽,因為有本地或外國人士嘗試轉移視線,形容是民主人士受鎮壓等。」
至於有傳五名港人涉嫌偷渡台灣被扣押,保安局日前要求台灣不要窩藏罪犯,依法處理後送他們返港,林鄭月娥強調,政府對港人在境外犯罪處理手法一視同仁。
林鄭月娥:「可以很斬釘截鐵地說,無分別﹐都是一視同仁,特區政府處理跨境犯罪的原則均一致,若他進入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犯了當地法律,當然要受到當地執法機構調查,但我看到社會上某些人對這兩批人有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又指,警方周一已向台灣查詢,至今未收到回覆,也沒有收到家人求助,強調會按照法律及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