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所有議員不論是否續任,都可獲發四年約滿酬金;而續任期間的酬金會另計。主席梁君彥指,拒絕續任的議員必須作正式通知,才獲發申領結束辦事處開支。
本屆立法會議員因選舉押後,獲續任一年,但多名民主派蘊釀杯葛,他們的約滿酬金如何安排?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所有議員不論續任與否,均獲發約滿薪金,金額是四年總薪酬的15%,大約七十二萬元,未來一年的約滿酬金另計。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約滿薪金所有人都有,只要做滿四年就有,這是法、理、情容許的,因為四年前參選,預備做四年,公帑也沒有多用。」
拒絕續任的議員在本月30日前通知秘書處,會獲發結束辦事處的償還款額;若果遲了會當作辭職,不獲發相關開支。
梁君彥:「如果你選舉不續任,應正正式式告訴市民,你基於什麼理由決定在9月30日前不做。這是正當、作為香港立法會議員應做的,要撇撇脫脫,不要拖泥帶水。」
早前指傾向拒絕續任的人民力量陳志全指,本月前會通知立法會自己「功成身退」,又認為議員獲發約滿酬金是理所當然。
陳志全:「我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有人來恭喜我,但我覺得是應該做,不過可能現在政府做正常的事,大家都會喜出望外。」
而民主黨、公民黨等已委託香港民研進行民調,決定會否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