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表明香港並無三權分立,有關說法是錯誤,必須糾正;又指三權分立在香港從未存在過,批評反對派以此混淆視聽,挑戰特區憲制秩序。
近日,特首和官員多次表明香港無三權分立。國務院港澳辦發聲明指,就三權分立的爭議應毫不含糊地指出,關於香港特區政治體制實行三權分立的説法是錯誤的,必須糾正。
發言人表示,爭議涉及如何正確理解香港特區政治體制。根據憲法和基本法,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是一種地方政治體制,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都由中央授予,體現國家主權的某些權力仍保留在中央政府,在行使時也受到中央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三權分立作為一種政治體制模式有特定含義,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決定政治體制,不應當與一個主權國家簡單類比,三權分立在香港也從未存在過。
發言人指,行政主導體制下行政機關、立法機關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且重在配合;而在行政立法關係中,行政處於主動和主導地位,特區政府擁有絕大部分立法創議權,如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及政府運作方面的法律草案,只能由政府提出。
中聯辦亦發表聲明指,基本法已清晰明確規定香港政治體制可概括為三權分置、行政主導、司法獨立。行政長官代表特區向中央總負責,不存在灰色地帶。
發言人指,行政主導與司法獨立並非對立關係,也並非只有三權分立才有司法獨立,強調司法獨立不等於司法獨大或司法至上,不能以司法獨立之名擴大司法權,架空行政主導體制。
發言人批評一些人鼓噪香港實行的是所謂三權分立,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反對派長期以此話題混淆視聽,企圖積非成是,借所謂三權分立否認行政主導,根本目的是抗拒和架空中央對港全面管治權,挑戰特區憲制秩序,因此有必要明辨是非,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