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7年港珠澳大橋施工期間,有工作台倒塌,導致兩名工人死亡,棚架供應商及人力資源公司各被罰款三萬元。
承建商奧雅納前工程師黃君皓聽取裁決後,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
他在意外發生當日,被委派視察工地,其後意外發生,被控一項故意作出任何相當可能危及僱員及他人的事情,由於無法證明他是故意導致意外,被判罪名不成立。
他原本所屬的奧雅納工程顧問,裁判官指只是負責提供意見,無法律責任確保施工安全,牽涉的罪名亦不成立。
至於工程的棚架供應商及人力資源公司,裁判官指兩間公司對工人有否安全的工作環境視而不見,沒有履行僱主責任,各被罰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