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保就業計劃提助的補助容許僱主靈活調動,不會增加限制,否則一半僱主都不會申請。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月底接受申請,早前不少工會收到投訴,指有僱主領取保就業津貼後,部分僱員被要求放無薪假,令他們的實際收入,少過僱主領取的補助金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回應指,僱主只要確保補助全數用於薪酬開支,不會增加針對性的限制,否則會影響計劃的申請反應 。
羅致光:「這樣做的話應該一半僱主都不會申請,原因很簡單,拿了錢將全部一分錢也不留,不論他支薪多少錢也好,就將錢全部給員工,之後就沒有錢交租就結業,這樣如何保就業?究竟重點是保就業?還是保收入?給予他的資助是讓他靈活的處理。我唯一的條件,我給你的資助,我給你一百萬元,你出的工資不少於一百萬元。」
羅致光又指,有本身是業主的大企業,申請了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但之後採取法律行動迫遷租客,認為這些做法不合乎保就業的原則,企業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有可能不獲批。
羅致光:「你領取保就業的資助時,然後你實行某些措施,令人不能保就業,令人倒閉,這就不符合整個保就業目的。既然領取保就業的資助,當然希望能保就業,竟然連累申請者不能保就業,從政策上我們難以接受,所以我們列明這個條款,希望如果申請者遲了幾天交租,業主就出律師信,甚至『拉人封鋪』不能接受。」
他又指,因應疫情出現第三波,港府推行了嚴格防疫措施,對失業率走勢不表樂觀。
羅致光指,考慮過不同方案,協助商戶減輕租金壓力,包括仿效新加坡強制立法減租,但研究後認為,在香港就租金問題,作緊急立法並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