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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會續任 未提提名無效議員能否留任

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會續任 未提提名無效議員能否留任

【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的決定議案》,第六屆立法會會繼續履行職責,任期不少於一年;而下一屆立法會任期仍為四年。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人大常委譚耀宗等到人民大會堂,出席人大常委會最後一日會議,會上以164票全票通過《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的決定議案》。

新華社報道,會上認為立法會是特區政治體制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法律、通過財政預算等職權,認為因應疫情推遲選舉是符合憲法及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因,是必要及適當的。

議案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任期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立法會開始為止;而下一屆立法會任期仍為四年。但議案無提到,四名早前參選立法會提名無效的現任立法會議員,能否留任。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次的決定為何這樣簡單?因為人大常委會只是因應特區政府請求,而做今次的決定,其他問題留待特區政府處理。整個決定的內容是兩點,其他事情沒有提及。(議員要不要再宣誓?)都是由特區跟進,因為香港都有一貫做法或者有法律的依據,這些由特區處理,不需要人大常委去處理。」

有港區人大代表認為,由於毋須展開新一屆任期,認為議員毋須再宣誓;而參選被DQ的四名議員可以留任。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如果人大今次作出的決定,是因應這一年的的空窗期,去考慮如何令政府正常運作,將第六屆立法會延續是基本方向。這個基本方向下,議員作出的安排,我不認為四名議員會被取消資格 。」

而港區人大代表譚志源認為,人大常委會已充分考慮憲法及基本法的相關條文,以及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在內的不同意見,作出合憲和適當的決定。

特區政府早前因應疫情,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明年9月5日,並向中央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就立法會真空期尋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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