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方在壹傳媒集團大樓搜查近五小時,帶走了25箱證物。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稱,行動是根據法庭手令進行,已經避免搜查新聞材料,又解釋搜查編採部範圍,是因為被捕人士的辦公室位於同一樓層。
進入壹傳媒集團大樓四小時後,警員從大樓二樓編採部、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裁張劍虹的辦公室,帶走兩個行李箱,伺服器房所在的四樓,亦有警員在內搜證。
警員將多個證物箱帶到地下大堂,部分有標示來自三樓行政部,之後運上一輛白色貨車。
警方指搜查獲得法庭手令,從大樓帶走了25箱證物,會運往警署作初步處理,搜查期間他們經評估,避免搜查新聞材料。
李桂華:「我們將手令展示給負責人看,因今次是一間傳媒機構,我們恐防入面會有新聞材料,可能會牽涉其中,我和警司也作初步審查,主要目的是哪個單位或部門不可被搜查,例如編採、記者,可能很大機會有新聞材料,我們便不會搜查。」
他又解釋為何要前往編採部所在的二樓範圍。
李桂華:「我們經評估哪些地方是會有機會有新聞材料,我們不會搜查,但二樓我們剛剛也有搜查,二樓是他們的編採部,因為被捕人士的辦公室在內,所以我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必須要搜查。」
李桂華又指,警方已盡快完成搜證工作,讓壹傳媒重新投入運作。
黎智英被押離大樓後,押往旺角警署繼續扣查,被帶走的證物其後亦運往馬鞍山警署。
據了解,四名壹傳媒集團高層張劍虹、周達權、黃偉強和吳達光,是各自在住所被捕,警方亦曾搜查他們的住所,分別帶走電腦、智能電話、銀行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