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居於內地的港人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押後原定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被駁回。
居於內地的78歲申請人上月底入稟高等法院,指若他要在原定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回港投票,他便要接受十四天檢疫,亦擔心在排隊投票時染疫。
他曾去信行政長官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要求政府押後選舉,當局回覆正致力令選舉能夠在安全情況下進行,申請人認為是拒絕他的要求,於是入稟挑戰有關決定。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政府已決定押後選舉,認為毋須決定是否要批出申請,而即使政府未有押後選舉,法庭亦認為有關信件不代表政府已作最終決定,因此駁回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