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表示極度關注政府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對政府押後選舉的法理及證據基礎,存在重大疑問。
大律師公會指,現時立法會條例容許選舉,可基於危害公眾健康的事故而押後。大律師公會指,一般情況下,針對特定議題所訂立的法例,相對於緊急法等一般性法例具有優先性,但政府並沒有行使此權力。
公會又指,舉行立法會選舉選出議員,屬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對政府無視基本法的規定,就立法會任期問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大律師公會對有關決定感到震驚,認為是繞過基本法及其他香港法例條文,以避免受到法律挑戰,違反法治社會中,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有合法性及法律有確定性的原則,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