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女子於2018年在賓館勒斃外孫案件,控方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法官判詞中認為,被告犯案非一時衝動,事前有計劃,判被告監禁五年。
55歲被告簡桂芳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她在庭上候判時,不時掩面抹眼淚。
否認謀殺的簡桂芳原被控於前年3月,在灣仔比華利酒店,以背包肩帶勒斃6歲男外孫鄭霆軒。陪審團未能就謀殺罪達成有效裁決而解散,控方其後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
法官杜麗冰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她有抑鬱問題多年,面對男孫管教問題,導致中度至嚴重抑鬱症,但相信沒有影響她犯案時思維。精神科醫生又留意到被告還柙期間,關注裁決及判刑多於對受害人有悔意。
法官指,案發當日,被告事先叫死者致電母親不用探望,顯示犯案時有一定程度計劃,並非一時衝動。法官不質疑被告是關愛死者的外婆,但其道德價值觀扭曲,有性格障礙,以自己標準認定外孫不正常,用極端手法解決問題及壓力。
法官又特別提及,辯方其中一個求情原因,是缺乏特殊需要兒童的支援,但法官強調種種證據指出,死者是一名開心活潑的正常六歲男孩,受到學校師長喜愛,而非有特殊需要,法庭必須對死者公平。
法官指,今次判刑是極之困難,考慮到法庭判刑必須反映保障人命安全的重要及阻嚇性,即使被告有抑鬱症,但在本案仍然有最大責任,最終判被告入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