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大校委會通過解僱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戴耀廷決定向港大校監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提出上訴。他預計上訴不會成功,但認為不能讓林鄭月娥在傷害學術自由的事上置身事外。
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佔中案被判罪成,港大啟動程序處理其教席問題,校務委員會終以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
戴耀廷表示,會向港大校監林鄭月娥上訴。他指知道上訴不可能成功,但認為大學以外勢力推翻大學的決定昭然若揭,不會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上置身事外,至於會否司法覆核校委會決定仍有待與律師團隊商量。
戴耀廷同時公開向校委會提交的陳詞,指港大教務委員會調查後,認為他佔中案罪成是行為失當,但不構成「好的因由」解僱。
戴耀廷指他個案不涉及不誠實、風化、貪污或濫用職權等,亦沒利用教學身分,在課堂上向學生宣揚政治理念。
教務委員會可評估其政治參與,會否令他不適合擔任學術人員,校委會應採納教委會的建議。
而校委會最終並無接納教務委員會建議,據了解,會上討論聚焦戴耀廷的行為失當乃犯上刑事罪行,已構成解僱理由,席間亦有委員表明不能只顧學術,認為決定已超出學術層面。
校委會投票以18比2通過即時解僱決定,職員校委張達明避免利益衝突,在相關議程避席,啟動解僱程序的校長張翔則無投票。
至於佔中案上訴因疫情推遲,排期明年三月審理。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會上指,若法庭有新裁決,可重新審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