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會期結束,今屆行管會及議員都曾報警,多名議員有案在身離開議會,有議員因涉嫌阻止議員開會被控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究竟這條保障議會言論自由的條例下,議員是否所有行為都受保障仍有待法庭的判決。
警員入立法會調查場面歷屆少之又少,今屆單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報警五次。
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立法會的言論自由外,同時列明任何人阻礙會議進行即屬違法,不過「任何人」是否包括議員,法庭仍然處理中。
去年五月的會議混亂,幾名建制派議員之後報警,質疑民主派議員擾亂議會,違反特權法。
七名民主派議員被控案件仍在排期審訊,多名議員告別議會仍有案在身。
今屆亦首次有議員在任期內入獄,服刑後繼續議會工作,社會福利界邵家臻因佔中案入獄八個月,出獄後返回議會完成任期,不過邵家臻因刑期超過三個月,未能尋求連任,他表示會在議會外繼續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