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6月9日反修例遊行,翌日凌晨有示威者在立法會外聚集,一名社工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被判囚四個月。
報稱社工的丘子樂,承認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示威區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襲擊一名化名A的警員。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稱,雖然當日遊行開始時和平,但之後有暴力事件出現,而示威規模不小,即使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也不適當,認為判刑要有一定阻嚇力,兩項控罪合共判囚四個月。
案情指,當日凌晨有有200名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外,一名警員一度被多人包圍,期間被告曾踢向該名警員的頭部及上身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