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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國安法提公職人員宣誓 左派分析北京「加把力」

【政情】國安法提公職人員宣誓 左派分析北京「加把力」

【Now新聞台】一紙誓言,有人覺得輕於鴻毛,但對公職人員,相信重於泰山。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到立法會解釋公務員簽署確認文件及宣誓的方案,不論建制泛民都集中追問,如何界定違誓的行為及後果,若然拒絕簽署文件,又會受到甚麼懲處。

不過,有左派中人認為,宣誓安排不止單純針對公務員的聘用制度,而是涉及國家安全。原因是港區國安法有條文提到,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

有左派人士指,由於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安排一早在基本法列明,而北京要求「公職」人員,其實是等同要求公務員要作宣誓。

有政界中人分析,北京在國安法中,加入條文要公職人員宣誓,是有意推進特區政府此工作。

政圈一直盛傳,北京對部分公務員積怨甚多,除了不滿反修例事件中示威,亦有建制將區選失利,歸咎票站中的部分公務員不中立。

有添馬艦中人指,國安法的「公職」包括公務員,但宣誓要求是來自總則,而非四大罪行的刑罰,即使有公務員違反誓言,並不一定違反國安法,而是視乎是否觸犯四大罪行。

知情人士又引述國安法第35條,指一旦被法院裁定違反國安法,宣誓的公職人員會喪失職務,即被「炒魷」,條文清晰列明違反誓言的最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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