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主動調查,發現康文署分配公眾泳池泳線的機制不足,大型體育總會及其屬會獲發較多泳線數量和時段,而康文署亦未能有效核查泳會有否利用公眾泳線牟利。
康文署2005年推出中央分配泳線機制,與各體育總會協調,分配公眾泳池主池泳線數量及時段,再由體育總會按內部機制,將泳線分配予屬會。
申訴專員調查發現,部分總會分配機制不公,一些會史較長的屬會可獲發更多泳線資源,以香港業餘游泳總會為例,在2017/18年度,其下屬會獲分配泳線時數已佔總時數約一半,有礙小型或新成立的泳會發展,但部分泳會之後又取消租用泳線,有泳會取消率甚至達100%。
申訴專員又指,康文署未能有效核查泳會有否利用公眾泳線牟利,建議康文署成立獨立小組或委員會,檢討分配的客觀標準,避免有總會或泳會可藉機壟斷泳線資源,及加強監察泳會申報制度,確保其舉辦的活動非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