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前年搶去政府職員手機,相關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確立許智峯行為不檢,有足夠理據譴責。
前年四月,立法會討論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許智峯搶走保安局女職員手機,及後有議員動議譴責許智峯行為不檢。
相關調查委員會開十次閉門會議後發表報告,確立許智峯蓄意及強行衝擊該女職員並搶走手機,手機上可能存有政府敏感資料被許智峯記下。
委員會認為,許智峯行為不能接受,有負公眾期望,令立法會聲譽受損,行為粗暴,不尊重公職人員成立,甚至覺得用「不尊重」過於溫和。不過委員會指,無證據證實女職員私隱受侵犯。
委員會兩名民主派議員,郭榮鏗及梁繼昌向立法會提交少數報告,指無直接證據證明手機載有敏感資料,又指許智峯上訴期間,委員會不應發表報告。
副主席謝偉俊表示,過往調查議員涉及刑事行為,一向與法庭程序同步進行,律政司亦確認不影響上訴過程。
只要經在席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動議,立法會主席可宣告行為不檢的議員喪失資格,但立法會休會前,只剩下兩次大會。
許智峯回應指,會交由其他議員決定如何處理譴責議案,強調公道自在人心。
許智峯去年因此事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