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違反港區國安法者可理解為終身喪失參選及出任公職權力,若相關政策局有其他建議,律政司會跟進。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應根據案情決定禁止參選的年期。
鄭若驊:「國家安全法所干犯的罪行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影響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重要事宜。客觀來看,成為終身喪失,可以這樣理解。律政司不是一個政策局,大家要知道相關政策局有甚麼立法要求,我們會配合去做。」
湯家驊:「究竟是不是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中的合理平衡?我舉個例子,如有人干犯其中一項罪行只判社會服務令,是否終身不能參選?到再有選舉便可報名參選,由選舉主任作決定,選舉主任決定後也可以司法覆核、選舉呈請,由法庭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