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媽媽,涉嫌稀釋奶粉餵3個月大的兒子,令男嬰餓死,被告早前承認虐兒罪,等候判刑,但在背景報告中,她卻否認案情。法官斥責被告律師沒提供合適法律意見,案件押後重審。
被告蘇淑儀,在最新呈交的背景及精神報告,指自己依足奶粉指引開奶給兒子飲,無稀釋奶粉,推翻早前認罪時的講法,只承認無錢為男嬰做DNA測試,證明父親身分,未能領取出世紙,所以申請不到綜援及求醫。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謝沈智慧表示,被告這樣說等如否認餓死男嬰,即是不認罪,斥責辯方律師沒有理解控罪的關鍵,質疑如何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
辯方律師就指,被告已承認嚴重疏忽,男嬰嘔吐都沒有帶他應診,算是認罪,又指被告自理能力差,精神可能有問題,心理報告中的智商測試亦未完成。
法官最後裁定撤銷被告認罪,案件排期在本月17日,再做審前覆核。
控罪指,被告和同居男友,去年2月誕下不足3公斤的男嬰,被告之後長期以少於正常分量一半的稀釋奶粉餵兒子,直到5月,被告發現男嬰無反應,送院後不治。法醫證實男嬰五臟因營養嚴重不良萎縮,證實是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