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稱,謀殺﹑販毒等目前可判囚終身的罪行,立法時都經過廣泛諮詢,批評港區國安法沒有公開條文,法律學者張達明又認為,即使條文列明中央會保留管轄權的特定情況,仍難以令人釋除疑慮。
消息指,分裂國家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或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比澳門的同類罪行25年的最高刑期更重。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稱,草案的條文至今仍未公布,難以判斷是否過重,但強調可判處終身監禁的罪行立法時都經過廣泛諮詢。
中央在特定情形下保留對案件的管轄權,據悉,草案列明了三個特定情況。但有法律學者認為難以釋除疑慮。
港區國安法有六章共66條,暫時未公布條文,只有草案說明,中央會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監督和指導國安工作,而香港則會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亦會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指派人選,負責提供意見,案件會由行政長官指定的法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