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連三日在北京召開。新華社報道,會議將審議港區國安法,指法律草案對分裂國家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副主任張勇前往人民大會堂開會,無回應記者就國安法的提問。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三日開會。新華社報道,委員長會議提請今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
報道指,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在全國人大會議早前通過的《決定》所指明要懲治的四類行為,最後一類是「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今次新華社稿字眼上,寫成「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報道指,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全國人大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