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註冊社工劉家棟去年七月在元朗警民衝突中,因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裁定阻差辦公罪名成立,判監一年。裁判官認為被告要求警方放慢步伐推進,等同要求警員背棄職責,完全不合理。
社工劉家棟去年七月廿七日,涉嫌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控在元朗安樂路附近,故意阻礙正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他被捕時手持社工證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判詞中指,被告等社工一行人要求警方放慢步伐推進,等同要求警員背棄職責,是完全不合理。
現場的示威者是非法集結,亦有大批「貌似記者的人」,警方一方面要防止被突襲,另一方面職責是驅散,令人群瓦解,認為警方有權衝向人群,期間有推撞或倒地受傷,是不能避免,是可以預計得到,指出警方驅散行動是合情合理。
而被告的行為是根本地打擊警員執行職責,亦令警方防線打開缺口,打亂部署,認為被告是故意並成功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裁定他罪名成立。
而考慮判刑時,裁判官指,被告雖然無用任何武器,只以身軀阻擋警員推進,但亦成功阻撓警方約數分鐘,增加驅散難度,而阻差辦公最高可判兩年,決定判被告入獄一年,亦即時拒絕被告保釋等候上訴,被告即時入獄。